电监会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有关电价检查规范电价行为的通知》,称从即日起至6月中旬,将在电力行业内进行一次电价专项检查,其内容涉及上网电价、上网竞价、跨区送电的输配电价以及各种收费行为。检查结果还将为下一步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此次检查也是电监会自挂牌以来,首次行使其职能的具体表现。此次电价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时间从3月底至6月中旬。检查范围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的网、省电力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的省电力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公司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电力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公司及所属的发电企业,其他发电集团公司及所属的发电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能源)投资公司及所属的发电企业。检查重点为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之间、电网企业和电网企业之间的上网电价、上网竞价、跨区送电的输配电价等行为及各种收费行为。
其中,发电企业的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照国家批准的上网电价及对应的上网电量执行;是否按照原国家计委有关通知的规定,重新核定或降低不合理的上网电价,执行临时上网电量的结算电价;经国家批准实行竞价上网试点地区,上网电价降低产生的竞价盈余使用是否规范以及一些地方擅自实施大用户直接供电,降低上网电价和输电电价的行为等等。电网企业的检查内容为: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减少国家批准电价对应的电量,变相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行为;是否有擅自收取调度费、上网服务费等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降低国家制定的销售电价的行为;是否存在超越规定权限自定跨区送电输配电价的行为以及未经批准,自行采取市场采购、模拟市场等方式,降低上网电价的行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