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太阳成集团

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的改革任务
2003-05-13  来源:  [大] [中] [小]
劳动质量的好坏,使工资能增能减。

    ④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要与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同时进行。企业实行岗位靠竞争获得,人员能上能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

    ⑤结合基本工资制度,调整工资收入结构,使职工收入工资化、货币化。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中,实行职工收入银行个人帐户办法。

    (2)实行董事会、经理层成员按照责任和贡献取得报酬的办法

    要在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试行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制。董事会和经理层其他成员的工资分配,执行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按照其承担的岗位职责和做出的贡献确定工资收入,并实行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对董事会成员要考核其资产运营和投资决策方面的业绩,主要以资产保值增值为评价标准;对经理层成员要考核其履行经营管理职责和取得业绩情况。要将考核结果与董事会、经理层成员的工资收入相联系,拉开工资收入差距。董事会成员的工资分配办法要通过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经理层成员的工资分配办法要通过董事会讨论决定。

    (3)对科技人员实行收入激励政策

    科技人员实行按岗位、按任务、按业绩确定报酬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要合理拉开科技人员与普通职工、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与一般科技人员的工资收入差距。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并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同科技人员分别签订工资协议。实行按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如项目成果奖、科技产品销售收入或利润提成等,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重奖。奖励办法,公司制企业由企业董事会提出,经股东会讨论后决定;非公司制企业由企业领导班子提出,经职代会讨论后决定。

    2、积极稳妥开展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工作

    (1)探索进行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点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股份制改造或产权管理清晰的竞争性企业,可以进行职工持股试点,试点方案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经过审批后稳步推行。

    坚持职工持股自愿原则。职工持股资格、认购股份数额和股份认购方案,要通过职工集体讨论或其他方式民主决定,并经股东大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后执行。经营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的持股数额可适当高于一般职工,但企业股份不能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经营者持股数额一般以本企业职工平均持股数的5至15倍为宜。要严格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职工持股可以实行多种形式,要以职工出资认购股份为主,也可对职工实行奖励股份等办法。

    (2)积极试行技术入股,探索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办法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试行科技成果和技术专利作价折股,由科技发明者和贡献者持有。以科技成果入股的,科技成果作价金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以高新技术成果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35%。

    由本企业形成的科技成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将过去3~5年实施转化成功的科技成果所形成利润按规定的比例折股分配。群体或个人从企业外带入的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可直接在企业作价折股分配。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所得股份应占有较大的比重。

    科技成果评估作价可由企业与科技发明、贡献者协商确定,也可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价确定。

    技术入股方案,公司制企业由董事会提出,非公司制企业由经营领导班子提出,经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产权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具备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探索试行劳动分红办法

    劳动分红办法,原则上只在资本回报率和净资产收益率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小企业试行。公司制企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非公司制企业,经产权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试行劳动分红办法。劳动分红的方案要征求职代会或工会的意见,并报劳动保障部门和产权主管部门审核。

    (4)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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