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太阳成集团

上海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岗效薪级工资制度强化内部竞争机制
2003-05-13  来源:  [大] [中] [小]

  

    一、 太阳成集团的概况

    宝钢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建成的现代化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20年来,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和全国人民的支持下,经过宝钢人的努力,已跨入世界一流钢铁企业的行列。宝钢的工艺生产线具有大型化、连续化、高速化、自动化等特点,能够生产多种规格的高档钢材和钢坯,主要产品有板坯、无缝钢管、热轧钢板及钢带、冷轧钢板及钢带、涂镀钢析及钢带等五大类,具有年产1100万吨钢的生产能力,成为我国最大的钢铁精品生产基地。宝钢生产的高质量、品种齐全的钢铁产品填补了国内数十项空白或替代进口。

    2000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宝山钢铁(集团)公司的基础上,成立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股份公司对改制后的发展勾画了富有挑战性的蓝图,即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作为这一宏伟目标的有力支撑,就是建立一支素质一流、结构合理、最具竞争力的职工队伍,其中重要的保障环节,就是建立走对外竞争力强、对内激励作用明显的职工收入分配制度。

    二、 岗效薪级工资制

    1988年,宝钢在原等级工资制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工效挂钩办法的出台,适时对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实行了结构工资制(即岗位技能工资制),并以分配为经济杠杆,推动劳动人事、培训和考核等配套改革,逐步形成了一套初步适应现代化工业生产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又能促进宝钢发展的劳动工资制度。经过5年的改革实践,公司感到,岗位技能工资制相对传统的工资分配制度有了较大的改革,但在企业走向市场过程中又产生了矛盾,主要是岗位工资比重太小,职工的工资未能很好地与岗位劳动要素、劳动贡献挂起钩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宝钢进一步转换机制的需要,更好地与国际通用做法接轨,1993年宝钢在吸收结构工资制的优点和长处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薪酬制度,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将企业的整体效益和岗位的劳动要素、劳动贡献作为工资分配的基本要素,建立起以岗效薪级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 岗效薪级工资制的构成

    岗效薪级工资由岗位薪级工资、年功工资、业绩工资(即奖金)三个工资单元组成。

    1. 岗位薪级工资

    岗位薪级工资是体现岗位劳动差别的工资单元,以岗位劳动要素评价结果为确定依据,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反映了不同岗位在工资序列中的相对地位和差别。

    全公司的岗位设置分为25个岗级,工资系数从1.0~4.8与各岗级相对应,岗位薪级工资标准由工资基数乘以岗薪工资系数计算确定。工资基数由公司根据经济效益和工资总量增长情况确定。

    2. 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是体现职工对企业的积累劳动贡献的工资单元,主要为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非宝钢工龄和宝钢工龄分别确定。其中宝钢工龄工资按工龄长短分段确定标准(递增),累进计算。

    3.业绩工资(即奖金)

    业绩工资是体现职工在岗位劳动(工作)中劳动成果的差别的工资单元,根据公司效益和部门、职工个人业绩考核情况确定。

    (二) 岗效薪级工资制的补充:科研项目工资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科技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从1998年开始,为了加大科研人员的分配的激励力度,在岗效薪级工资制的基础上,我们积极探索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对科研人员实行了科研项目工资制,在不突破岗效薪级工资分配模式的基础上,根据科研人员承担的研发项目的情况,兑现其项目工资。主要做法是:

    (1) 科研项目工资的构成:基础工资 科研业绩奖

    (2) 科研项目工资水平的确定

    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水平在公司当年其他职工平均工资的基础上提高30%确定;科研人员个人基础工资按其所参与科研项目的重要程度和其在科研项目中的身份确定(见表1)

    科研业绩奖:根据对科研项目的中间成果、年度科研业绩 等的鉴定和考核结果,对项目研究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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