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顺利通过海关稽查
2008-01-03 来源: [大] [中] [小]
2007年10月8日至11月21日,北京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和京关稽通(2007020123000050)号稽查通知书对总公司2005年以来的一般贸易进行了抽查稽查。
这次抽查到的有:冶金工程部10票,物料搬运工程部2票,通用机械工程部1票。主要稽查内容是:合同、发票、箱单、提单、付汇水单、付汇金额、记账金额、会计凭证号。
总体稽查结果未发现总公司在进出口经营过程中有违反海关规定的问题。在此,需要提醒各业务部门注意的是:在以后的贸易往来中,每票货物的相关资料要完整保存,保存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