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0日,由总经理陆文俊主持召开了全体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会议。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岳建忠代表总公司通报了原起重运输机械部王建民等有关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纪给总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情况以及总公司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行政处理的决定。
陆文俊总经理就原起重运输机械部王建民等有关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纪给总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违纪案件通报作了重要讲话。希望中层干部和员工通过这一问题,从中吸取教训。一是要增强管理意识。把代理合同签订成买卖合同,没有认真审查评审,使得带有重大隐患的合同通过评审环节。在执行中,王建民个人擅自修改合同、组织部分退货和以车抵款的问题,没有向部门汇报,部门也不清楚,也没向总公司汇报。这些都反映出我们管理中还存在着问题。事发之后,引起了总公司的高度重视,采取了措施,出台了合同动态管理办法,规定了总公司合同评审和分审的程序。目的就是进一步加强对合同的管理,规避各方面的风险,避免给总公司造成损失。项目负责人应预计到可能出现的风险,部门领导要增强对合同的管理意识,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职能部门要确实把好审查关,杜绝防止这类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加强风险防范。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可谓风险无处不在,原起重运输机械部有关员工在经营活动中违纪给总公司造成巨大损失问题,为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在经营工作中防范风险的能力,中层干部和员工都应时时引起警觉。部门领导要确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正确履行赋予的权力,作为领导签字要慎重,要对签字的后果承担责任,我们都要向国有资产,总公司利益,部门利益,员工利益负责。三是通过这起违纪问题发生,反映出个别员工业务素质较低,导致错误发生也不是偶然的。总公司号召全体干部、员工,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充实自我,完善自己,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水平,扩大视野,不断适应市场和总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广大干部员工承担着经营和管理工作,必须靠高素质,高能力,责任心预防识别抵御来自方方面面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