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中关于"对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在法人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设备监理制度"的精神,我国设备监理制度从酝酿和试点开始,现在已经开始正式实施,并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监理制度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成为通行惯例和工程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熟知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就是典型的监理咨询机构和成员的国际性协会组织。上世纪90年代初期,设备监理在我国一些大型建设项目中悄然兴起。广东大亚湾核电站、三峡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都引入了设备监理,效果显著。上海市在2000年颁布了实施工程设备监理的地方法规,从试点到推广已经走过了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路程。
2001-11-01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12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又发布了《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2003年10月